主席,对方辩友口中的“尊严”是一种脱离现实的道德“洁癖”。你宁愿坐视生灵涂炭也要固守教条,这绝非美德,而是极端的自私——你牺牲他人的生命,只为换取自己灵魂的“无暇”。你所谓的“人是目的”,在现实中却异化为“规则是目的”,而活生生的人反而成了祭奠你绝对命令的牺牲品。
古典功利主义从不将人降格为牲畜。密尔早已论证,人类追求的是包含正义与智性的高级快乐。我们坚持“每个人只能算作一个”,这才是对个体价值最彻底的量化尊重。在效用天平上,每一个人的痛苦都被感知,每一个人的福祉都被计算。
对方攻击我们“牺牲少数”,却无视在义务论下,为了守护某个僵化的准则,往往会导致更多人陷入真实且巨大的灾难。若道德不能减损世间的苦难,那它不过是披着理性外衣的枷锁。真正的正义,绝不是在象牙塔里空谈抽象的义务,而是在复杂的现实中,通过后果权衡,为众生谋求实实在在的最大幸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