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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48:18 UTC

南京事件 追加

南京事件 追加

@LiuZhongjing

第一,羅謹自己就是汪兆銘政權的軍人。他是1940年自己選擇報名的,沒有任何強迫和欺騙。這種情況使他在1946年很容易變成蔣介石政權的漢奸清算對象,不能不做蔣介石政權希望的任何偽證,以便混過這一關。
第二,照片的提供者吳旋對南京臨時參議會說,照片是他的學友洪某拍攝後交給他保存的。他沒有理由把熟人的姓名說錯,也不存在洞中發現陌生人遺留照片的故事。
第三,吳旋說他當時十四歲,洪姓學友當時開設照相館,把照片委託給他保存。照相館主持人,而不是現在故事所說的學徒,年齡不大可能只有十幾歲。十四歲少年的學友不大可能是成年人而且是一波成年人的主管,成年人保存敏感物品不大可能找一個十幾歲的孩子。
第四,當時正是國民黨的審判進行時,急需製造各種證據。倉促產生的證據矛盾太多,任何檢察官或偵探都能夠根據上述內容,要求吳旋找到那家照相館,照相館的員工全部在1947年以前死亡的可能性太低了,對於如此重要的審判,沒有任何理由找不出照相館老闆員工的名字和下落。部分人員逃難後下落不明,是可能的。全部人間蒸發,聯一個記得起照相館和老闆名字的鄰居或片警都找不到,擺明就是憑空捏造。
第五,國民黨辦事不牢,靠共產黨完成爛尾工程,是二十世紀遠東歷史的基本大綱。共產黨改編了國民黨的故事,把照相館的開設者(成年人)改成了學徒,這樣才符合吳旋朋友十四歲的年齡和身份。成年人交給未成年人保存的不可信情節,也改成了陌生人藏寶洞被吳旋意外發現。
第六,但是這樣一來,像所有的偽證一樣,補上原有的漏洞,又產生了更大的新洞。蕭若虛秘書長和國防部軍事法庭的檔案白紙黑字,沒有什麼學徒羅謹,只有照相館主持人洪某及其學友十四歲的吳旋。吳旋為何撒謊,然後有取消原先的謊言?共產黨找出了吳謹,為什麼不能找出吳謹工作的照相館名字和老闆,以及他們跟吳旋的交集,以及吳旋跟洪老闆及其照相館的交集?當時的南京,照相館並不多。如果關門倒閉逃難,南京的鄰居和警察、老家的親戚和鄰居也沒有可能死光的。照共產黨給程兆奇他們搜索屠殺令的徹底程度,不可能毫無痕跡。
所有這一切關聯人物都不存在,憑空出現兩個沒有社會關係網的人證。精心挑選的照片恰好跟國民黨同時舉行的審判需要一模一樣,可以想像這樣的證據在美國法庭上會被對方律師當成寶貝用的。
所以中國嚴禁第三方審核南京事件的任何所謂證據,是非常有道理的。

@LiuZhongjing

拉貝估計,日軍進城時,南京還剩下二十多萬人,大部分都在他擔任主席的安全區。
國民政府南京警察廳長王固馨記載,1937年11月28日的南京殘餘人口為二十多萬。
法蘭克福匯報記者阿貝克報導,隨著難民逃離,南京人口最多只剩下十五萬,而且正在繼續減少。
金陵大學教授斯麥斯的社會調查報告估計,日軍佔領以前的南京人口為二十到二十五萬。
1938年1月,日本佔領軍政府發放良民證和福利時,統計南京當時已有二十五萬人。

答案很清楚,人口最低谷在國軍崩潰而日軍尚未完成佔領的混亂期。大概五到十萬人在此期間逃走隱匿,最多兩到四萬四萬,大部分是潰兵,平民死亡不到一萬,女性極少死亡。沒有偽證嫌疑的死者不過數百人。日軍佔領一個月以後,人口增加了五到十萬。
此後四年人口持續增長,達到七十萬。

@zhangzan5

整個「東京大審判」,都是國共兩匪夥同真•戰犯國家蘇聯污衊日本軍人、日本國家榮譽,爲自己接下來在東亞大陸的黑暗統治編造正統性的犯罪活動。就這點來說,美國算是被徹底利用了。當然考慮到當時是沾滿了蘇聯女匪諜胭脂粉的杜魯門當總統,做出這種蠢事也不足為奇。
沒有任何人能夠在這麼短時間內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並完成正當的判決,所以這齣醜劇從頭到尾都充斥著捏造證據、武斷裁判等,很多被告人稀里糊塗地就被關押到鮮卑利亞(即西伯利亞)的集中營了,突顯了共產恐怖分子一以貫之的迫害手段。

@LiuZhongjing

日本當時的政策是把國民黨當作叛亂的地方軍閥,士兵當作被脅迫的無辜民眾,基本政策是解除武裝以後就地遣散。
便衣狙擊手大多數是在戰鬥中死亡的,被俘的一萬人一部分押送到上海拘禁,一部分留在南京收容所,後來編入了汪兆銘政權軍隊。
零星的違紀事件是存在的,日本外交官和軍法官是最先發現和制裁的。儘管程兆奇等人不斷使用莫須有推論,但至今沒有發現任何聯隊級別以上的軍官參加。
日方當時進行的調查就不限於書面命令,始終是包括口頭命令的。戰後對松井等人的調查,覆蓋了所有關係人,結果反而證明松井的口頭命令是立刻釋放所有俘虜,根本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幹部習慣的那種,領導口頭指示與國家書面政策相反的情況。

@LiuZhongjing

完全不對。
大蜀民國國軍未經命令,屠殺和搶劫中國恐怖份子,才是違紀事件。
我國人民自發地屠殺和搶劫中國恐怖份子,就不是違紀事件。#時與勢都在大蜀民國一邊

南京事件大部分也不是違紀事件,而是當地犯罪分子利用治安混亂時期,為自己的利益實施的刑事犯罪活動,跟交戰雙方都沒有關係。拉貝日記提到很多道聽途說性質的傳聞,但他作為安全區負責人,正式向日軍提出的指控只有四十九例。道聽途說和可能的證據之間,差別就有這麼大。

南京事件還包括很多事後添加,當時不存在,隨著時間越來越多的材料。例如谷壽夫審判的李秀英和習近平親自推出的夏淑琴,都是事後口述歷史,材料越來越多。最初只有美國醫生的治療報告和美國攝影師的照片,受害者和罪犯的身份都不清楚,甚至有難民流民作案的嫌疑,時隔多年以後,國民黨發明了李秀英,共產黨發明了夏淑琴,原因只是她們的年齡比較接近病歷和照片的無名受害者,但一旦進入法醫學的細節,例如傷口的數量位置型態之類,矛盾百出的狀態就越來越嚴重。很可能是因為後期的發明跟前期和原始證據矛盾,發明越多矛盾越多。如果真實情況是病歷和照片的受害者一直沒有找到,或者找到以後證明罪犯是本地流氓或國民黨潰兵之類,只好另外訓練合乎需要的群眾演員,絲毫不會令人意外。
依靠這樣的證據給谷壽夫定罪,就像根據沖繩島一起身份不明的強姦案,給駐日美軍總司令定罪,並把沖繩大屠殺寫進歷史教科書一樣荒謬。#南京違紀事件
其他違紀事件是否存在同樣的大規模偽造,當然要看具體證據。司法都是個案處理的,哪有一個案件做偽證,就可以推定所有案件都一樣的道理。
當然如果根據人格完整性的經驗,推定中國人發明的歷史到處都有捏造,就是一個廉價七成正確的常識了,跟具體指證中國人的偽證罪也沒有任何衝突,只是普通人健全常識和專家工作的正常差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