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bed><type>rich</type><version>1.0</version><title>三不運動 蘇利利 wrote</title><author_name>三不運動 蘇利利 (npub1s9…027sd)</author_name><author_url>https://yabu.me/npub1s9fz6trs7aj5sms34dw598gdx362r290ru8yf32gjezrlzx0wulqu027sd</author_url><provider_name>njump</provider_name><provider_url>https://yabu.me</provider_url><html>舉個例子，我曾經和我的雇主說，你別發錢給我了，就發比特幣給我好了，但是被拒絕了，為什麼？因為，合同的標價是也必須是貨幣，而不能是其他的替代品，因此，要執行合同，則必須用貨幣本身，否則就算是用等價物支付了，也可以當作未支付。這就是用法律確定的等價物的法律效力。政府也是通過這個來管理稅收的，這也是任何其他替代物所做不到的。</html></oembed>